供電:包括外部電源、主變電所及中壓環網、牽引供電系統(牽引變電所及牽引網)、低壓配電及照明供電系統(降壓變電所及動力照明配電系統)、電力監控系統、雜散電流防護及接地系統等。
通信系統:一般設置專用通信、公安通信、公共通信三大通信系統。
綜合監控系統:電力監控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環境與設備監控系統、廣播系統、閉路電視監視系統、乘客信息系統、屏蔽門監控系統、防淹門系統。還可與自動售檢票系統、信號系統、無線傳輸系統、時鐘系統等進行互聯實現部分管理信息的交換。
環境控制及隧道通風、給排水系統、消防系統、 電梯、自動扶梯、安防設施、售檢票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