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交通廣播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同市交通委等相關部門,經深入研究和反復論證,形成了優化市域巡游車運價機制的定價方案,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是優化運價結構。可以概括為“三不變,兩優化,一增設”。起租價、超運距加價、夜間加價三項不變;超起租里程運價、低速等候費兩項優化;增設一項重大節假日附加費?!皟蓛灮?,一增設”具體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
第一是超起租里程運價由2.5元/公里調整為2.7元/公里;
第二是低速等候費由“每4分鐘收取1公里超起租里程運價”調整為“每4分鐘收取1.5公里超起租里程運價”;
第三是增設重大節假日附加費,春節長假、國慶長假及五一小長假期間加收10元/單。
具體調整詳見下表:
優化市域巡游車運價結構的具體方案表

二是實行運價浮動。市域巡游車運價管理形式由政府定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采取“基準運價±浮動幅度”的模式(基準運價為起租價、超起租里程運價、低速等候費、超運距加價、夜間加價組成的運價)。第一階段,浮動幅度分為+5%、0、-5%三檔,由巡游車企業按浮動規則選擇一檔執行。第二階段,浮動幅度擴大至上下浮動10%(具體實施方案由市交通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另行制定)。為確保運價浮動平穩有序實施,運價浮動規則、明碼標價實施方案由市交通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另行制定。
三是建立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建立與市域巡游車駕駛員人工費用、動力費用、車輛費用、運營管理費用等因素相掛鉤的基準運價動態調整機制(詳見聽證會第二次公告)。以2021年相關統計數據為基準,此后每年均按照公式進行調價幅度測算。累計調價幅度未達到10%時,不啟動運價調整,調價幅度疊加至下一年度;累計調價幅度超過10%時,啟動運價調整工作。具體調價幅度以累計幅度為上限,具體方案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
方案實施后,乘客支出略有增加。按照2020年運營數據,以平均運距10.1公里測算,乘客每單支出將由43元增加至49元。
在優化市域巡游車運價機制的同時,本市將采取一系列綜合管理措施,提升行業吸引力,提高行業服務質量。
著力提升行業服務質量。通過提升巡游車車容車貌水平、規范服務水平、開展中高星級駕駛員評定、倡導骨干企業品牌化服務等方式,提升行業服務質量。
強化數字賦能行業轉型。加快車載智能終端的安裝應用、完善“一鍵叫車”服務功能、推廣“申程出行”服務平臺、建立行業統一監管平臺,推動巡游車數字化轉型。
優化完善行業治理體系。結合行業法規修訂工作,加大行業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對行業實施閉環管理。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違法違規及失信行為、投訴舉報、乘客服務評價等信息的記錄與應用。
增收分配向駕駛員傾斜。本次運價機制優化所產生的營運增收大部分用于提高駕駛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