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愛上評論
2018年8月24日浙江省溫州市女孩乘坐滴滴順風車被害事件有了最新進展。8月26日下午,交通運輸部聯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運輸、公安部門,針對這一事件,對滴滴公司開展聯合約談。當日上午,滴滴公司的最新聲明顯示,現任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及客服副總裁的兩名高管職務被免。
距離5月6日空姐順風車遇害案不過百日,滴滴順風車再度出現類似的惡性案件,其平臺責任必然逃不脫干系。但在龐大的出行需求下,一刀切地處理網約車平臺企圖回歸傳統出租行業是一種倒退,也會使得更多的小平臺乃至黑車行業重新擠占市場,這會更加加劇出行市場亂象。因而,如何利用科技進步來盡可能的提升網約車的安全空間,重構網約車安全體系,讓網約車市場不再肆意生長,已然是迫在眉睫。
有數據顯示,作為國內最大的網約車平臺,滴滴出行2017年的網約車app市場滲透率為12%。這就意味著每100個移動互聯網民中有12個是滴滴出行的用戶,而排名第二的網約車平臺市場滲透率僅僅1.37%,與之相差10倍。在移動互聯網極度發達的今天,這樣的數據意味著有海量的用戶使用滴滴出行,也同樣意味著若是網約車安全體系不完善,海量的用戶都可能存在著生命的威脅。
此前,滴滴公司在大數據方面的成果都是以正面形象出現在公眾面前。比如,央視在2017年底曾報道說,滴滴擁有超過4.5億用戶,在中國400多個城市開展服務,每天的訂單量高達2500萬,相當于全球其他移動出行市場總量的2倍,每天要處理數據4500TB。
如此之多的網絡數據意味著網約車平臺已不僅僅是一個傳統出行行業,更是一個互聯網公司。但兩次女性乘客網約車遇害案件表明,若大數據信息無法轉化為實體化應用,則由科技進步所帶來的安全性就只能停留于紙面。乘客安全一直都是一個現實問題,并非浮于“云”上的大數據所能保護的。
此次發生在溫州的女孩遇害案,遇害女孩的朋友曾于24日15時42分至16時42分七次聯系滴滴,滴滴平臺曾表示“將有相關安全專家介入處理此事,會在1小時內回復”。而隨后一小時,一線客服也僅是多次回復“加急盡快處理”,并無任何實質進展。不僅如此,當警方介入需要獲取司機具體信息時,也經歷了極為周折的過程。
但在此前對滴滴大數據應用的正面報道里,滴滴則宣稱可以實時計算乘車需要數據,及時匹配司乘信息,提高車主、司機收入——這其實意味著提高滴滴出行的營收。作為一個有能力實時收集處理大數據的行業巨頭,滴滴出行為何在人命關天之時,出現如此嚴重的信息處理滯后?
在危機時刻,隱私保護等固然重要,但也應有應急機制,打破數據處理的人為壁壘,讓報警信息直接聯通公安機關。作為每日承擔最少2500萬人出行的網約車平臺,公安機關理應及時同滴滴打通數據互通,且這樣的警企協同機制早應建立,而不是等到兩起悲劇的發生之后。

目前的科技水平,已經能夠保障警企數據打通之后,實現一鍵報警后的信息傳輸,例如國外網約車品牌UBER,就早已設置了類似功能,一旦啟用并可直接接入美國911報警系統。UBER尚且如此,以大數據處理見長的中國互聯網公司,為何就做不到同公安機關的一鍵協同呢?
因而,在目前的現實基礎上,盡快將大數據轉換為實際安全應用,并且加快建立第三方的網約車安全監管平臺,刻不容緩。